·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且当事人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将被要求签署一份文件,此文件依查账方式而略有不同。
·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但当事人不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可请税务代表要求同查账部门会谈,来进一步确定复审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委托税务代表申请简单调节,或针对查账结果提起上诉。
·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且当事人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将被要求签署一份文件,此文件依查账方式而略有不同。
·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但当事人不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可请税务代表要求同查账部门会谈,来进一步确定复审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委托税务代表申请简单调节,或针对查账结果提起上诉。
因此在计划移民美国之前,如果没有妥善规划,不只会被它复杂的税务制度搞得晕头转向,弄不好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还没有安稳地传递给下一代就被美国国税局拿走一大半了。所以为避免以上状况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来跟大家解说一下赴美移民之前所需知道的财税规划,让大家如何有效地做好准备。
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在美国国税局的眼中,资产与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就是工作收入,投资所得利息、分红或者资本利得等;资产则是指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土地、金融资产、公司股份、买卖股票、无形资产、天然资源和收藏品。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
举例来说,成为美国纳税居民之后,假设你在国内有2000万人民币的房子正在出租,每年租金收入大概有150万人民币,那么这150万人民币的租金净收入就是被美国国税局征税的金额。如果你把房子卖掉了,赚了钱,那就必须要付资本利得税。但是,成为税务之前所拥有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
美国全球征税制度有一个原则,不会重复征税。意思即美国纳税人给别的国家或者地区所交的税都可以用来充抵美国境内的税。例如你有美国绿卡但在中国工作,那么在交美国的税之前可能会先按照中国境内的税法来交税,因此在报美国所得税的时候,交多少中国的税就可能可以抵多少美国的税。如果依照你的收入标准在中国的税率比美国高,能抵用的税额当年用不完,还可以留下来继续抵扣。
这个是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持有股份的公司则是另外一个实体。如果纳税居民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在公司产生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方式分配给纳税居民的话,那么纳税居民不需要为其拥有的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来缴美国的税。举例来说,如果某个纳税居民拥有的中国公司每年获利1000万人民币,但并没有得到公司给的任何分红,那么就不需要为这1000万人民币的利润缴美国的税。不过,有可能需要申报海外公司的税表。
答案是不一定的。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基本上只是要求他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居民在该国获得投资收入和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股息收入,包括账户金额、利息、支付去向等银行的账户信息。它所涉及的只是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信息的通报。信息通报和缴税税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是要多填一张申请表,不需要缴任何的税。我们建议移民客户尽早来找美国专业会计师来做规划,而对规划好的移民是没有太大的影响。FATCA条款也针对保险、信托、基金和理财。
美国针对海外收入每人每年有超过10万美元的免税额。举例来说,如果夫妻两人都拿到绿卡,每年从中国获得11万美元的收入,如果分别报税,扣除每个人10万美元的免税额,那每人每年只需要就1万美元的收入来报税。而这1万美元如果在中国已经缴了税费或者在美国有其他生意费用的支出,还可以享受一些抵免。
但需要注意的是,免税额的海外收入是指主动的收入,如工资是劳动所得收入,但不包括公司分红、银行利息、投资回报或者赌博的获利、社保的福利金、退休金还有年金等等。意思就是买卖房子或者股票所得来的收入,是不能包括在每年超过10万美元的海外收入免税额当中。
3. 如何规划财产,才能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移民后可合理地控制税务风险?
4. 如果您不排除日后要放弃美国籍或绿卡,要如何规划财产,才能使日后放弃美国籍时,不需要多缴冤枉税?
在考虑到上面四个问题之后,有意愿移民美国的各位,可与专业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商讨,拟出目前的财产配置表、未来五年的资金预算表、投资移民前处分财产的可能时间表,以便做出完善的移民财产规划,避免移民前需要缴中国当地的税金,移民后全部资产变成美国国税局课税对象又被扒一层皮。
移民前后常见的六大税务规划方式
规划一 选择正确的绿卡申请人。
1、以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来做绿卡的主申请人。如果只有太太一个人申请绿卡,那么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的问题。2、同时太太名下的财产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规划。因为依照美国税法要求,绿卡持有人必须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资产、公司股份,同时还要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揭露资产并不代表需要缴税。
规划二 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美国税务居民需要被课征全球资本利得税。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出售美国境外的房产或股票,即使是属于长期的资本利得收入,其收入在美国可能仍需要缴纳23.8%的联邦资本利得税及各州的州税。因此移民前做好税务安排,可以提前将财产或股票及其他资产先行规划,就可避免相关的税务问题。但自己使用的自住房可以暂时不出售,因为移民后如果满足自用住宅的条件再卖掉,还可以享用个人25万美元或者夫妻50万美元的自用住宅免税额。
规划三 准备移民时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供以后弃籍税申报时使用
许多移民其实不知道往后会不会选择放弃美国籍,所以我们建议各位准备移民时,向移民局递交财产申报文件一定要副本留底,避免未来资产出售计算资本利得税会遇到问题。最好在移民报到时,申请人及附带申请人名下的全部财产,请公证处协力鉴价机构出具一份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未来决定放弃美国籍时可以确认移民时的成本,以明确计算弃籍税。
规划四 避免绿卡取得前就成为税务居民。
美国税务居民包含三种:美国公民;中国护照持有美国绿卡者;中国护照(中国父母未持美国绿卡)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 183天加权计算方式: 今年在美国天数(至少31天)+去年在美国天数的1/3+前一年在美国天数的1/6,计算结果不超过183天就不会被当做美国税务居民。这个为什么重要呢?因为许多人怕在移民美国前就成为税务居民,所以在取得临时绿卡前先把美国境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父母,希望达到避税的效果。规划固然好,但许多新移民都有每年接父母来美短期居住的习惯,然而忘记了计算他们每年待在美国的时间,可能不巧会让他们也成为美国税务居民。这里提醒,非美籍人士一年最好不要在美国逗留超过120天。
规划五 移民后,在美国成立生前信托或者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
成立生前信托可以有效避免日后遗产争议,也有可能减少或递延美国税务,在遗产分配上也可缩短处理时间。此外,如果夫妻两个人都是美国公民,互相赠与不需缴税。生前信托的其中一个概念是AB信托。在此信托架构中,美籍夫妻可将共同资产放入AB信托中,指定彼此为生前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可以是子女。夫妻在世时没有财产所有权,但可享用信托里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如果配偶一方过世,假设为先生,AB信托将可以拆成A信托及B信托。首先可以利用先生当时的终身遗产免税额,把他的遗产转入到B信托中,之后利用夫妻间无上限的继承免税额度,将剩下的财产移入A信托中,这样不但先生过世时可先不用缴纳遗产税,还可以达到遗产税递延的效果。未来太太过世时,则只有A信托里的遗产会被计入在太太的遗产总额中计算税金,B信托则允许太太在未来符合某些条件下,仍可以继续享用B信托里的收益,但不会被视为B信托的法定拥有人。所以在日后太太过世的时候,子女取得B信托里的遗产,也不会被视为母亲的遗产,这个部分将不会被课征遗产税。在世的配偶也过世之后,A信托及B信托里的资产也会依照约定转移给最终受益人。 在美国一个人如在生前购买人寿保险,死亡后他的人寿保险赔偿金将会被计入被保险人的遗产中加以课税,但可以通过保险与信托的结合设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来节省遗产税。这个信托架构一定要是无法撤销的信托架构,若是这个信托是属于可撤消的,则受益人就仍会被视为信托的拥有人,这样保单的收益还是会被认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这样信托就没有节税的意义了。还有被保险人绝对不可以是受托人,必须是指定一个法定成年人或者由某个机构作为受托人,通常是亲戚、律师或会计师。还要特别注意,这一类的信托一定要在被保险人死亡三年前设立,如果被保险人在设立信托之后不满三年内去世,这个信托也不具备节税的效果,最后得到的保险理赔金仍会被课征遗产税,因此,一定要趁早规划。
另外你给小孩付学费和医疗费不受年度赠与豁免的约束。具体作法是你直接开支票给学校或医院,而不要开支票给小孩。有人说我若给小孩现金,IRS就查不出来,但一旦你小孩把现金存入银行,超过一万美元就必须申报,如果你小孩经常大量往银行存现金又没有合法、合理的解释,弄不好还会惹来逃税和洗钱的官司,得不偿失。
先说给自己买保险。如果你小孩未成年,或是房贷未付清,买保险是给家庭一个保障。如果子女已成年,你们自己的退休计划也做的很好,给自己买保险的主要目的可能就是让留给子女的资产最大化。如果你什么也不做,留给子女的资产假设是100万,其中有50万是流动资产,如银行存款、股票或共同基金。如果你用50万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假设30万来买人寿保险,对一个50岁的人来讲,这30万可能能买到100万或180万人寿保险(取决于你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人过世后2-3周保险公司就会赔钱,而且没有税。我想象不出来还有什么别的投资有这种既没有税又有保证的回报。当然,如果你善于投资,30万在20-30年内涨到100万是有可能的但不是保证的,弄得不好还可能赔钱。就算你30万涨到100万,这70万收益还要交税。而且,万一你不幸没有再活20-30年,你的“100万”就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除了给自己买人寿保险,你也可以考虑给小孩买人寿保险。一来小孩的保险便宜,可能不需要体检。二来,给小孩买的永久性的保险,还有现金值。刚开始现现金值很少,但日积月累,十几、二十年后现金值可以累积到很可观的程度。日后你小孩可以用这笔现金值做他/她买房的首付,或是作他/她的小孩的大学教育基金。你小孩的保险在你小孩未成年前由你控制,长大后你可以把这个保险转给小孩,由他/她控制。
*经常而且专门地用于您和您的病人、客户、或顾客会面和处理生意业务的场所
*一栋单独的建筑物(经常地而且专门地)用于您的生意及业务,并不和您的住家相连
*经常的储存用于您的零售或批发货物的生意及业务的货品或样品处
*出租,或
*托儿所
*每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要如何安排。
如果纳税人拥有超过50%的公司股份,并且这个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那么这个公司不可以把付的房租作为费用抵扣,除非这个股东把这笔房租作为了自己的收入。
把物业租给公司也是一种省税的方法,不过一定要符合国税局的规定。纳税人也可以参考相关的表格:
1. 表 8582: 被动性交易亏损限额
2. 表8810:公司被动性交易亏损和抵扣限额
3. IRS文献925: 被动性交易和风险规则
3. 工资减免额按在美国境内境外的时间比例分配。
4. 在美国境外工作的纳税人可在正常报税截止日期4月15日之后,可通过填写4868表格再额外获得6个月的延期申报时间。
5. 纳税人要注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原因),满足真实居所和亲身居留测试的最短时间要求将撤销。
6. 雇主在美国境外给雇员(纳税人)提供的食宿费,不包括在海外收入之中。
7. 最大化计算美国境外房屋花销。包含和纳税人一起住在美国境外的配偶和小孩的房屋开销等。
8. 在计算海外减免额之前,应先除去境外房屋花销再计算。
9. 即便逾越了报税截止日期,也一定要将所有税表申报。
10. 申请了海外工资减免额和抵扣额的纳税人不可以再申请低收入现款津贴(Earned Income Credit)。
每人每年可以被允许不申报的赠予财产是1万4。超过1万4的部分将会占用您的终身免税额。赠予者必须填写表格 709 (赠予纳税单)进行申报。
应税赠予会添加到赠予者死后的应税遗产税里。
受赠人被赠予的资产基础一般来说就是赠予人在赠予时的资产的基础。
继承财产的基础一般是赠予人死亡当天的财产市场价值。
2006年,国会大大地改变了医疗补助的规定。医疗补助的家庭护理一般只会提供给几乎没有资产的人。如果在申请医疗补助的前五年里有赠给他人任何个人财产,这将有可能会取消赠予人的申请医疗补助的资格。赠予税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医疗补助。
如果纳税人结婚分开报税的话,那么他不需要对他配偶如何报税负责任。
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同样适用于那些分开报税但是住在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说法的州。夫妻双方在报税的时候需要各自申报共同收入,抵扣的二分之一在各自的税表之中。
对于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说法的州,如果夫妻分开报税,他们只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各自的赚取收入和自身财产带来的资本利得就可以了。
在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的州而言,如果夫妻单独报了州税,夫妻双方可以抵扣各自的州税或者地方税。如果他们合并报了州税,而他们所居住的州有和合并或者其他一些债务的法规,那么夫妻可以各自抵扣他们付的税。如果所在州没有相关法律,那就需要按比例去抵扣。
在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的州而言,如果夫妻共同拥有超过一套房产,那么夫妻双方只可以各自抵扣一套房子的贷款利息。除非夫妻双方有书面的协议,那么夫妻一方可以抵扣所有房产的贷款利息。
夫妻双方可以修改他们的单独报税税表成为夫妻合并税表。而一旦他们申报了夫妻合并税表,如果想要修改成独立税表的话,这个动作必须在报税截止日期前完成。